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黎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6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