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人,对雄塑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剩余募集资金 |
1 | 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云南雄塑 | 29,178.73 | 23,937.52 | 82.04% | 5,687.76 |
2 |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 雄塑科技 | 10,892.97 | 920.74 | 8.45% | 10,798.5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雄塑科技 | 9,064.83 | 9,088.48 | 100.26% | - |
合计 | 49,136.53 | 33,946.74 | - | 16,486.34 |
注1:“云南雄塑”是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同;注2: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486.34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账户 | 金额 | 对应募投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 44485001040042642 | 51,180,827.97 | 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 | 24059201040016796 | 5,696,744.50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 801101001231824184 | 107,985,859.85 |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
合计 | 164,863,432.32 | - |
三、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8月1日获得立项批准,由云南雄塑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广东产业园区实施建设,计划新建生产厂房,购进先进生产设备,提升公司生产能力。项目原建设期为24个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云南雄塑募投项目于2021年末正式投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整体投资进度超过80%。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设施设
备,且随着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目前单厂产能已能满足规划区域市场需求。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不再对本项目进行募集资金投资,本募投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本项目于2020年6月19日获得立项批准,由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雄塑工业园研发大楼实施建设,计划主要用于购置研发软硬件设备、研发场地的修缮以及具体实施研发项目的其他支出等。项目原建设期为36个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由于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企业经营承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审慎放缓投资节奏,以期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故本项目整体进度缓慢。当前,公司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进行重新评估,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整合资源更好地支撑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6,486.34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用于公司运营、业务开拓、项目建设等活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前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调整可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形势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雄塑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张锦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