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国瑞科技(300600)公司公告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2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 2022年0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3.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的议案

4.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听取财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利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