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瑞科技”)的控股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二轻”)计划自2024年 5月21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本数),累计增持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2%(588.469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
2、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二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984%,增持金额约为3427.60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二轻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浙江二轻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96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4%(总股本为294,234,480股)。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本次增持主体浙江二轻在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生减持。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升投资者信心,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本数),累计增持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2%(588.46896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证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5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浙江二轻自有资金。
8、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二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984%,增持金额约为3427.60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持前 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 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8,896.84 | 30.24 | 9,484.84 | 32.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896.84 | 30.24 | 9,484.84 | 32.2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二轻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浙江二轻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 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