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或“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加上截至目前授信余额,拟申请敞口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互为对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担保事项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民海生物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3、保证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为83,130.28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5%。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编号:建京兴供2023004号)。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