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9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SZAA40430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开设募集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百旺信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车间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并经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账号:
74587501839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林支行(账号:
811030101241166688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账号:
20000017172800051775786)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合计12,592.20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出至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成上述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建投、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