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6  康泰生物(300601)公司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6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 号康泰集 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伟民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6,890,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82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591,6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0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89,554,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3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7,335,56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005,11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308%;反对2,834,5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592%;弃权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706,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434%;反对2,834,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2%;弃权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938,8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177%;反对2,901,05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723%;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640,2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031%;反对2,901,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42%;弃权5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353,4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995%;反对2,483,0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899%;弃权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054,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59%;反对2,483,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4%;弃权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39,4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3981%;反对3,001,9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22%;弃权4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540,8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31%;反对3,001,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98%;弃权48,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为288,447,548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15,201,82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5164%;反对3,207,5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684%;弃权33,3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3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41%;反对3,207,5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49%;弃权33,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803,3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3910%;反对3,040,31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98%;弃权4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4,504,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22%;反对3,040,3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90%;弃权4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王佳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