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