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3,641,313股,占公司总股本58,000.6431万股的40.28%。持股5%以上股东黄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987,729股,占公司总股本58,000.6431万股的7.4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与黄峥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于2024年9月23日将持有公司股份4,355万股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8,000.6431万股的
7.5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前期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30万股股份于2024年9月24日质押到期,质押的2,090万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28日质押到期,目前股东已对上述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告知函,获悉马飞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用途 |
马飞 | 是 | 11,250,000 | 4.82 | 1.94 | 是 | 否 | 2024年9月23日 | 2027年9月21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飞 | 是 | 32,300,000 | 13.82 | 5.57 | 是 | 否 | 2024年9月23日 | 2027年9月21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 | 43,550,000 | 18.64 | 7.51 | - | - | - | - | - | - |
注:上述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马飞先生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投票权。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用途 |
马飞 | 是 | 14,300,000 | 6.12 | 2.47 | 是 | 否 | 2021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4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马飞 | 是 | 20,900,000 | 8.95 | 3.60 | 是 | 否 | 2021年10月22日 | 2024年9月24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合计 | - | 35,200,000 | 15.07 | 6.07 | - | - | - |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马飞 | 233,641,313 | 40.28 | 63,200,000 | 71,550,000 | 30.62 | 12.34 | 43,550,000 | 60.87 | 131,680,985 | 81.24 |
黄峥 | 42,987,729 | 7.4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276,629,042 | 47.69 | 63,200,000 | 71,550,000 | 25.86 | 12.34 | 43,550,000 | 60.87 | 131,680,985 | 64.21 |
注:1、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份均为马飞先生持有的高管锁定股。
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80,006,431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达到或超过50%;马飞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25.86%,未达到或超过50%。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00万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1.98%,占公司股本比例4.83%,对应融资余额15,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等多种方式获取的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