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4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7.00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议案12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1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3年5月25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
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091-3708307传真:0991-3680356电子邮件:sd@leon.top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投票选项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股)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如有) | |
代理人身份证号(如有)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登记日期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25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