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立昂技术(3006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沛如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12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1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875,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A、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C、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A、开盘集合竞价;

B、收盘前半小时内;

C、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3,125,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16%。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212,919,59245.76216,044,59246.43%
无限售条件股份252,395,90654.24249,270,90653.57%
股份总数465,315,498100.00465,315,498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875,0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30%。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回购前回购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212,919,59245.76214,794,59246.16%
无限售条件股份252,395,90654.24250,520,90653.84%
股份总数465,315,498100.00465,315,498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减资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