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3-05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33,863,4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5,752,43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8,111,0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02,3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02,36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6.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7.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8.0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9.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10.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11.00关于补充回购注销应收账款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0,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087%;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811,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9%;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557%;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盈如、胡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