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306.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