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325

查股网  2025-03-25  立昂技术(300603)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20,239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下同)比例0.3085%的董事、总裁周路先生计划在此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7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总裁周路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路1,420,2390.30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来源及减持方式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周路355,0000.077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合计355,0000.0771----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进行减持(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