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0  长川科技(300604)公司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淑华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