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庆峰)

查股网  2024-04-24  长川科技(300604)公司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庆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庆峰,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网络法制研究所副所长、MBA中心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业务部主任;杭州/广州/台州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互联网信息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3年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出席的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
7700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年起),报告期内,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年度工作汇报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进行了现场检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工作在于监督公司薪酬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董监高薪酬方案等重点事项。本人作为法律背景的独立董事,也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法律风险等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本人自2024年起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合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本人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省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采购活动,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等进行了审慎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可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同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庆峰:_________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