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长川科技(300604)公司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2026 年5 月18 日下午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 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人员及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24人,代表公司股份301,987,1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06%。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公司股份199,195,40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2,791,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25%。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17人,代表股份 103,49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26%。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47,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6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5%。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47,2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6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0,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5%。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46,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67%;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0,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2%;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5%。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0,753,1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914%;反对1,202,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1%;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2,256,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76%;反对1,202,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弃权3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47,1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68%;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0,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2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6%。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42,7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53%;反对3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45,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1%。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439,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504%;反对40,2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3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40,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关联股东赵轶、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峰、钟锋浩、 陈江华、邵靖阳、唐永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计划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608,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2%;反对41,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36,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41,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关联股东赵轶、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峰、钟锋浩、 陈江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53,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90%;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1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7,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弃权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53,034,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07%;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60,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3%。

关联股东赵轶、杭州长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286,9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81%;反对693,3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6%;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2,790,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4%;反对69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9%;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67%。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01,955,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95%;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3,458,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5%;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9%。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045,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7015%;反对6,932,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8%;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6,549,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29%;反对6,932,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1%;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0%。

1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9,173,8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684%;反对2,805,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9%;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677,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16%;反对2,805,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5%;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9,173,7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684%;反对2,805,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9%;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676,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15%;反对2,805,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5%;弃权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 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