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恒锋信息(300605)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章程》最终修订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6日

(八)决定公司无需提交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除外);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八)决定公司无需提交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除外); (九)决定设立或注销分支机构;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