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1  恒锋信息(300605)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锋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人民币24,243.57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424,357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2,435,7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880,983.59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将人民币238,554,716.41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22,506.0118,996.90
2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28,506.0124,996.9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

(一)“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4,24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8.1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3,665.3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利息)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18,996.9018,418.724,585.8813,832.84

注:募集前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受发行费用的影响。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0月12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和股份制企业等,在实施过程中,受暂时性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回款减缓,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资金需求,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进度有所放缓。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审慎研究,延长上述募投项目期限。

四、本次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延期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

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对“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仓 勇田 彬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