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查,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 年6 月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 年6 月30 日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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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涛 林朝南 牛玉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