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传达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文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林丹女士和吴凡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提名林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凡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以累计投票表决方式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后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后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