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27  恒锋信息(300605)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恒锋信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243.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2,435,

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554,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900,841.31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按照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22,506.0118,996.90
2补充流动资金5,246.685,246.67
合计27,752.6924,243.57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新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

现暂时性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2025年1月12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本次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部处理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约;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仓 勇 田 彬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