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恒锋信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4,243.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2,435,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880,983.5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554,716.41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900,841.31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236,653,87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6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442C0000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前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项目 | 18,996.90 | 18,418.72 |
补充流动资金 | 5,246.67 | 5,246.67 |
合 计 | 24,243.57 | 23,665.39 |
注:募集前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3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升公司发展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最新一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1%计算,一年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70.50万元。
(三)相关承诺
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仓 勇 田 彬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