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朝学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朝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4,8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3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8,7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07%)。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朝学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朝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94,8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减持原因 | 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计划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 价格 |
陈朝学 | 个人资金安排 |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不超过 198,717股 | 不超过0.1207% | 集中竞价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 | 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注:1、公司总股本以164,571,513股计算,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2、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朝学先生减持上述股份与其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陈朝学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朝学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