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8  恒锋信息(300605)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 创新园5号楼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曦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96 人,代表股份 41,030,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5 人,所持股份37,860,89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60%;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欧霖杰先生因被留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陈朝 学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1 人,所持股份3,170,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196%。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93人,所持股 份3,171,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本次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99,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0%;反对17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7%;

弃权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60%;反对1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5%;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2、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含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8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6%; 弃权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8%;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0%。

3、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97,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09%;反对17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8%; 弃权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3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71%;反对17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3%;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056%;反对178,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3%; 弃权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3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6%;反对17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3%;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1%。

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魏晓曦、陈朝学、罗文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859,798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814,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4%;反对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6%; 弃权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58%;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813,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2%;反对160,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4%; 弃权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53,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48%;反对160,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6%;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186,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3%; 弃权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2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33%;反对186,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76%;弃权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80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48%;反对16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6%; 弃权6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462%;反对160,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弃权6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8,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0%;反对186,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5%; 弃权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2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533%;反对186,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81%;弃权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806,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39%;反对168,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9%; 弃权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4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35%;反对168,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9%;弃权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5%。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恒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