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4-023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璐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5,047,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92%。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4,889,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7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3、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审议通过《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2.0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9、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47,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及两名见证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