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拓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拓斯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1债券简称:拓斯转债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7年3月9日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自2023年6月2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
附件:《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