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03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债券代码:123101
?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6.1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6.16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9月25日
一、关于“拓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拓斯转债;债券代码:123101)。根据《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拓斯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派发现金股利:P=Po-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2021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6日。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
42.25元/股调整为26.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为12.85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止。在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6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2106万股,相比2021年7月19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0.11%。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8月27日起由原26.19元/股调整为26.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起由原26.18元/股调整为26.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四)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及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7,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7.3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622,871.04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数相应减少897,40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0月17日起由原26.16元/股调整为26.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五)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规定,拓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4日起由原26.20元/股调整为26.1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7
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以每股7.309元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588,67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4,302,603.65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22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5,418,858股减少为424,830,186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若公司实施回购注销股份事项,该事项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公司将调整“拓斯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P=(Po+A×K)/(1+K)=[26.13+7.309×(- 0.1384%)]/[1+(- 0.1384%)]≈26.1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综上,“拓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26.13元/股调整为
26.1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