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1  拓斯达(3006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06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并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意拓斯达技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预计为10年,最终具体贷款金额以项目建设需要,并经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同时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拓斯达技术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及运营收入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提供抵押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拓斯达技术与银行实

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2023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向拓斯达技术提供人民币19,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0年。上述贷款额度为最高授信额度,不是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拓斯达技术将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提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证为准。为满足拓斯达技术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同意为拓斯达技术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之间自2023年9月8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前述合同的修订或补充等一系列主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拓斯达技术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19,00019,00019,00019,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4.担保最高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9,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主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

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主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40,5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106,500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9,000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87%,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68,219.10 万元(含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