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3  拓斯达(300607)公司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杨双保先生、黄代波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毛勇军先生、万加富先生、冯杰荣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

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2.80元/股(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9.6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19.3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终止回购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