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31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1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杨晒汝先生、唐波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0万元,期限3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埃弗米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该项担保有利于促进埃弗米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