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拓斯达(3006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3-139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整(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为3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付款担保、采购担保及销售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函、保证合同等)等,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及担保事项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

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与天合光能(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TSSQ-A11061-2312-FWC-9412-0】),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履约保函的保证金质押,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向公司申请对其与天合光能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300万元(未税金额), 税率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适用的税率为准。公司同意就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00万元的履约担保,并提供担保函。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相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获得履行或满足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拓斯达智能环境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实际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东莞拓斯达智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49,00013,30017,00045,3003,7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拓斯达环境技术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00万元,并提供担保函。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相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获得履行或满足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43,5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109,500万元;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累计担保额度9,000万元,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累计担保额度2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15%,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84,019.10万元(含本次新增使用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担保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