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13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公开发行了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拓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1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1年9月1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截至2024年11月8日,“拓斯转债”因转股减少3,444,268张,累计转股数量为26,897,34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1,718,030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4,471,668股后总股本为447,246,362股。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丰礼先生在合计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持股比例由34.04%被动稀释至32.02%,稀释变动比例2.0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持股比例由34.39%被动稀释为
32.34%,稀释变动比例2.05%。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丰礼 | ||||
住所 | 广东省东莞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 | ||||
股票简称 | 拓斯达 | 股票代码 | 30060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 | 占总股本比例为:-2.02%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2.05% | |||
合计 | 0 | 占总股本比例为:-2.02%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2.0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拓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4,629,860 | 34.04% | 34.39% | 144,629,860 | 32.02% | 32.34%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8,472,395 | 25.53% | 25.79% | 108,472,395 | 24.01% | 24.25%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57,465 | 8.51% | 8.60% | 36,157,465 | 8.00% | 8.0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