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5  拓斯达(3006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07证券简称:拓斯达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6,972,41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2,342,668股后的474,629,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188,151.8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5,188,151.81元÷476,972,412股×10股=0.318428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842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474,629,744股,暂以此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5,188,151.81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56%;2025年度公司未有股份回购注销事宜。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无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5年度

(二)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476,972,41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342,668股后为474,629,74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1*****240吴丰礼
201*****679黄代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15,188,151.81元÷476,972,412股×10股=0.318428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842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31842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西二路3号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电话:0769-82893316

八、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