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于2022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吴飞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 | 司法冻结日期 | 解除冻结日期 | 解除冻结执行人 |
吴飞舟 | 否 | 10,062,000.00 | 13.46% | 3.04% | 2020年1月9日 | 2024年1月31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吴飞舟 | 否 | 14,400,000.00 | 19.26% | 4.35% | 2021年11月22日 | 2024年1月31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吴飞舟 | 否 | 10,000,000.00 | 13.37% | 3.02% | 2022年7月8日 | 2024年1月31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合计 | - | 34,462,000.00 | - | - | - | - | - |
注:本公告所述持股比例均以截至2024年1月19日思特奇总股本331,174,468股为基数计算,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吴飞舟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吴飞舟 | 74,782,405.00 | 22.58% | 0 | 0 | 0.00% | 0.00% |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