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4-047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相关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为准。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科翠湖国际南区6号楼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9:30-12:00,14: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电梯16层)
3、登记方式:
(1)参加股东大会人员,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4年4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邮政编码:100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至会场。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3、附件三:《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8;投票简称:思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自然人) | |||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人)或身份证(自然人)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如有)姓名 | |||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 |||
股东签名 | |||
登记日期 |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