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49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3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3.50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2024年4月3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183,261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600,000股)后的股本330,583,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5,832.61元。公司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若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3,305,832.61元÷331,183,261股=0.009981元/股(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81/股。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3.50元/股(含)调整为13.49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3.5元/股-0.009981元/股≈13.4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