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5 月28 日
2026 年5 月28 日为“思特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思 特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6 年5 月28 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思 特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思特转债”将按照102.90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截至2026 年5 月26 日收市后,距离“思特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5 月29 日)仅剩2 个交易日。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3、特别提醒“思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5 月29 日
2、可转债赎回价格:102.90 元/张(含息税)
3、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 年6 月5 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5 月26 日
5、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5 月29 日
6、可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6 月3 日
7、可转债赎回条件触发日:2026 年5 月7 日
8、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 年5 月28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5 月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思 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思特转债”如存在被质 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思特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截至2026 年5 月2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思特转债”,将按照 102.90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思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思特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 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 年4 月3 日至5 月7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88 元/股的130%(即12.844 元/股),触发《北京 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 年5 月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思特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后续“思特转债”赎 回的全部事宜。现将提前赎回“思特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特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 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590 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公开发行了271.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27,100.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585 号”文同意,公司27,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7 月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 年12 月16 日至2026 年6 月9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初始转股价格为16.49 元/股。
二、“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 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 元/股,自2021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于2022 年3 月25 日完成了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22,176 股, 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2.6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3 月29 日起 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 实施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46 元/股,自2022 年5 月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492,374 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90 元/股,自2023 年1 月5 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 实施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9 元/股,自2023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 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88 元/股,自2024 年5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思特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思特转债”本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6 年4 月3 日至2026 年5 月7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思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88 元/股的130%(即12.844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思特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思特转债”赎回价格 为102.90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 i × t / 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 ×i ×t / 365=100 ×3.00 \% ×353 ÷365 ≈2.90 元\)
/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 =100+2.90=102.90 元/张 (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5 月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思 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思特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思特转债”自2026 年5 月26 日起停止交易。
3、“思特转债”自2026 年5 月29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5 月29 日为“思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6 年5 月28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思特转债”。本次赎 回完成后,“思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6 年6 月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6 月5 日为赎回款到达“思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思特转债”赎回款 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思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 回结果公告和“思特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 特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传真:010-82193886
邮箱:securities@si-tech.com.cn
五、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 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2025 年11 月8 日至2026 年5 月7 日期间内,公司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思特转债”的情况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思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