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5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9,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80.00万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4.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264.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5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1年2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备注 |
美力科技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266867344 | 年产9,500万件高性能精密弹簧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销户 |
美力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19525201040116832 | 新材料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销户 |
美力科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33050165663500000824 | 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销户 |
鉴于公司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已将相应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41,236.00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