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兴业证券原委派王志先生、陆晓航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由于王志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委派邱龙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王志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兴业证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陆晓航先生和邱龙凡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邱龙凡先生简历邱龙凡,保荐代表人,拥有律师职业资格,现任职于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曾参与或主持美力科技、捷昌驱动、格林达等IPO项目,美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债、绿康生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以及三友科技精选层挂牌联合主承销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