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1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667,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72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9人,代表股份数量82,605,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95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8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3,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4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量300,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4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62,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99%。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管薪酬,会上关联股东章碧鸿先生、章竹军先生、鲁世民先生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3,000股。
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6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2,6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0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3.4711%;反对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张立灏律师和王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