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川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王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川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职前,王川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川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潘伟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潘伟明女士简历潘伟明女士,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9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档案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伟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7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