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控股股东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7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宣亚投资于2022年6月7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3年5月12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9日,宣亚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宣亚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现将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宣亚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05/11 | 23.00-23.81 | 790,000 | 0.50% |
2023/07/07-2023/07/24 | 20.59-23.50 | 510,000 | 0.32% | ||
小计 | 1,300,000 | 0.82% | |||
大宗交易 | 2023/05/12-2023/05/19 | 16.89-18.58 | 3,180,000 | 2.00% | |
合 计 | 4,480,000 | 2.82% |
注:宣亚投资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宣亚投资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7月2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宣亚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40,080,000 | 25.20% | 35,600,000 | 22.3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080,000 | 25.20% | 35,600,000 | 22.3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张秀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1,650,075 | 1.04% | 1,650,075 | 1.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50,075 | 1.04% | 1,650,075 | 1.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宣亚投资、张秀兵合计持有股份 | 41,730,075 | 26.24% | 37,250,075 | 23.4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730,075 | 26.24% | 37,250,075 | 23.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张秀兵、万丽莉夫妇合计持有宣亚投资100%股权,系宣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张秀兵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亚投资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
2、宣亚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其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宣亚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宣亚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