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2-06  富瀚微(300613)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1、 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基准日更新为2023年9月30日,公司相应更新修订了《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审阅更新编制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因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报告基准日更新为2023年9月30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的备考审阅报告;经认真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