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7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比例情况披露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1 |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 36,325,156 | 15.75 |
2 | 陈春梅 | 30,707,851 | 13.31 |
3 | 杨小奇 | 17,430,860 | 7.56 |
4 | 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441,291 | 7.13 |
5 |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 13,637,603 | 5.91 |
6 | 龚传军 | 5,753,877 | 2.49 |
7 |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派万象更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955,825 | 1.28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52,959 | 1.06 |
9 | 湖州灵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28,233 | 1.05 |
10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24,600 | 0.7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1 |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 36,325,156 | 16.7 |
2 | 陈春梅 | 30,707,851 | 14.12 |
3 | 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6,441,291 | 7.56 |
4 | 杰智控股有限公司 | 13,637,603 | 6.27 |
5 | 龚传军 | 5,753,877 | 2.65 |
6 | 杨小奇 | 4,357,715 | 2 |
7 |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派万象更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955,825 | 1.36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52,959 | 1.13 |
9 | 湖州灵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428,233 | 1.12 |
10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8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24,600 | 0.79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