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5-02-21  富瀚微(300613)公司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441,29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7.15%,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下同)的股东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瀚公司”)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朗瀚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朗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441,2917.15%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4,59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朗瀚公司承诺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减持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的50%和100%,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若减持本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本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瀚公司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朗瀚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