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百川畅银(30061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3-077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6号)同意注册,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1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61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817,126.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93,773.2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0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2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09953_R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2,234,346.72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800,8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906,752.51元(含利息)。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023,462.26元(不

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76,537.7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309953_R01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5,753,141.63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45,753,141.6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7,218,157.79元(含利息)。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账号账户状态存款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初始存放金额 (人民币元)存款余额 (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371902795010905正常使用活期存款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132,195,805.6633,509,356.6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910000010120100307545正常使用活期存款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和企业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110,000,000.0024,397,395.8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827000已销户活期存款补充营运资金100,000,000.00-
合计342,195,805.6657,906,752.51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支付或未置换的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402,032.37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账号账户状态存款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初始存放金额 (人民币元)存款余额 (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371902795010109正常使用活期存款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80,320,754.72108,256,021.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7772450正常使用活期存款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及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10,000,000.0054,267,412.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411626999011002912103正常使用活期存款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00.004,694,723.78
合计415,320,754.72167,218,157.79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0,976,537.74元,与上表中专户余额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主要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2.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统一签署。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及附表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779.38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23.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42,405.0020,407.73-14,986.5473.44不适用483.04注1
企业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2,830.001,371.6580.081,236.8990.182022年5月(注2)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20,000.0011,000.00-11,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235.0032,779.3880.0827,223.43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5,235.0032,779.3880.0827,223.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5,740,571.81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310,629.47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民币155,740,571.81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5,310,629.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09953_R05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已于2021年6月28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7,906,752.51元(含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按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注1: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中15个项目达到预计效益,其余6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原因如下:

(1)舞钢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垃圾填埋场沼气量未达到预期标准,导致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2)徐州雁群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发电项目、博爱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由于发电项目尚未进入补贴清单,尚未确认补贴收入,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3)息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广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增容项目、泊头市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垃圾填埋场沼气量未达到预期标准,导致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已停产。注2:上表企业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为分阶段投入使用,2022年5月为项目初步投入使用日期,非代表项目已完成所有投资。

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097.65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75.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75.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8,500.0018,102.547,359.777,359.7740.66不适用-41.79注1
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11,000.0010,763.675,428.055,428.0550.43不适用157.74
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12,231.4411,787.5011,787.5096.3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000.0041,097.6524,575.3224,575.3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42,000.0041,097.6524,575.3224,575.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3,797,586.74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951,764.14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93,797,586.74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951,764.1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309953_R01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7,218,157.79元(含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按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注1: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19个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其中的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未产生效益,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巫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桂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等4个项目达到预计效益,其余14个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原因如下:

(1)项目均未进入补贴清单,尚未确认补贴收入;

(2)项目并网投产时间较短,随着沼气收集系统效率不断提升,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将逐渐提高;

(3)其中6个粪污沼气利用发电项目,报告期内粪污沼气产量未达到预期标准,导致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