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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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名,通讯出席董事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举陈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对年产4GW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14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建设8条高效异质结电池生产线,该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子公司将具备年产4GW高效异质结电池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GW,投资金额约8亿元。公司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办理项目备案、购买土地使用权等实施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644.81万元(含利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的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解除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