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百川畅银(300614)公司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6号)同意注册,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1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61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817,126.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93,773.2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0日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2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09953_R0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371902795010905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次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910000010120100307545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和企业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正常使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827000补充营运资金已销户

注: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统一签署。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注销前专户余额(元)备注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37190279501090533,611,141.33(注)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注:该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投建,项目可结项。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关于上述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644.81万元(含利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

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建及扩建21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结项完成,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3.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完成了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中原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