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百川畅银股票代码:3006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1602B-290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市经济开发区内)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5号A3栋1005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23 年 9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 | 指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建新 | 指 | 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宿迁天翊 | 指 | 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广州恒益 | 指 | 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建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9817459XX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16570 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1602B-290室合伙期限:201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宋彦伟、张建生、董烘陶、陈建珍、李群云、董艳珍、李新春、郜宏伟、徐利明、李宗敏、宋盛、赵玉红、茹危平、范子芳、李书杰、赵丽敏、陈芊文、张金玲、张凤枝、张艳春、张嘉盈、王书巧、王世庆、袁保英、刘秋琴。上海建新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伍朝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宿迁天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055181531F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7000 万人民币住所: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市经济开发区内)合伙期限:201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季红梅、周明、陈亚梅、张立科、孙明发、丁颖红、包美华、黄蓉、刘丹、周梅芬、秦英娟、刘敏、陈灏梁、王一芳、高兰祥、张水良、徐芝梅、郭倩、梁宇峰、沈娟娟、杨晓茹。宿迁天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伍朝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广州恒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373317X6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25000 万人民币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5号A3栋1005合伙期限:2012 年 4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牛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佳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大辰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佳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赵青、林金宗、凌银华、吴颖、徐凌江、张捍东、张静、殷新华、郝锁同、王国城、贾祥全、南北、董丽莹、冯九如、潘焕亮、上海合成发电机有限公司、上海派雀工贸有限公司、李哲文、毛米方、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敏、朱舒凡、胡志、黎亚平、徐兵翔。广州恒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伍朝阳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上海建新、宿迁天翊和广州恒益为一致行动人。
上海建新普通合伙人为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并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广州恒益普通合伙人为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伍朝阳是上海东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高凤勇直接持有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的股权,并担任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学军担任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三人合计持有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07%的股权;宿迁天翊普通合伙人为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张学军、伍朝阳、高凤勇。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增加或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百川畅银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百川畅银总股本比例(%) |
1 | 上海建新 | 4,091,481 | 2.5502 |
2 | 宿迁天翊 | 2,046,891 | 1.2758 |
3 | 广州恒益 | 2,045,991 | 1.2753 |
合计 | 8,184,363 | 5.1014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百川畅银总股本比例(%) |
1 | 上海建新 | 3,928,781 | 2.4488 |
2 | 宿迁天翊 | 2,046,891 | 1.2758 |
3 | 广州恒益 | 2,045,991 | 1.2753 |
合计 | 8,021,663 | 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3年9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百川畅银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2,7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百川畅银总股本的
0.101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建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9月14日 | 22.51 | 162,700 | 0.1014% |
合计 | 162,700 | 0.1014%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百川畅银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百川畅银股票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除本报告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减持百川畅银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河南省郑州市 |
股票简称 | 百川畅银 | 股票代码 | 3006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1602B-290室。 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市经济开发区内)。 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5号A3栋1005。 |
增加□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 ||
继承□ | |||
赠与□ | |||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披露前拥有权益 | 上海建新:持股4,091,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02%,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的股份数量及占 | |||
上市公司已发行 | 宿迁天翊:持股2,046,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8%,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股份比例 | 广州恒益:持股2,04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53%,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宿迁天翊: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00%,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广州恒益: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00%,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9月14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宿迁钟山天翊力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3年9月28日